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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批朝阳行动项目专员选拔暨第一批项目专员考核定级工

关于开展第二批朝阳行动项目专员选拔暨

第一批项目专员考核定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志愿者工作部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壮大共青团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行动项目专员队伍,以及年底前实现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结对全覆盖和2013年上半年实现异地务工人员子女结对全覆盖的有关要求,团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决定开展第二批项目专员选拔工作,并对首批项目专员进行考核定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县认真做好落实。

一、第二批项目专员选拔工作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项目专员推荐采用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自荐三种方式,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8日。

(二)选拔标准和规模

第二批项目专员选拔人数为331人(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1),主要从以下4类对象人员中择优选拔:

1.在结对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七彩小屋”、集善之家的志愿者组织负责人(志愿者骨干)中选拔;

2.在基层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负责人(专职人员)中选拔;

3.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志愿服务团队中选拔,重点选拔工作热情高、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有较强能力抓好团队管理和沟通协调的志愿者骨干;

4.在山区计划志愿者(详见附表2)、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社工志愿者群体中选拔。

(三)工作职责

项目专员分为项目实施专员和项目督导员分别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服务工作。

1.项目实施专员。重点在开展结对工作的志愿者组织中选拔,每所结对的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和“七彩小屋”等服务阵地各设置1名项目实施专员负责活动的具体实施。(1)制定涵盖感受城市、亲情陪伴、学业辅导、自护教育、爱心捐助等内容的七彩课程表,依托“七彩小屋”等服务阵地开展朝阳行动;(2)加强团队管理,带领志愿者团队与异地务工人员子女进行结对;(3)负责开通、运营和管理项目专员和“七彩小屋”微博,定期发布活动开展情况;(4)整合社会资源参与朝阳行动,完善“七彩小屋”等服务阵地建设。

2.项目督导专员:重点在基层团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中选拔,每个项目督导专员负责联系辖区3所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并对活动开展进行统筹和指导。(1)协调志愿者组织结对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学校,确保辖区“大小结对”实现全覆盖;(2)联系、指导项目实施专员组织开展“七彩课堂”活动,及时解决活动开展中存在的问题;(3)定期向上级团委报送活动动态,并依托中国青年志愿者网开通工作微博发布活动信息;(4)加强辖区“七彩小屋”等服务阵地建设,带动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和参与朝阳行动。

(四)选拔流程

1.宣传发动,接受报名。11月8日前,各县级团组织开展集中选拔,指导项目专员开通新浪微博并关注中国青年志愿者微博体系主帐号@中国青年志愿者和广东省青年志愿者官方微博@广东志愿者。申报人填写《朝阳行动项目专员申报表》(详见附件3)后,提交县(市、区)团委或乡镇团委进行初步审核。

2.逐级审核,存档备案。11月11日前,各县(市、区)团委将初审材料上报各团市委审核。11月14日,团市委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并汇总后(汇总表详见附件4),将电子版与纸质盖章版一并报团省委审核备案。

(五)项目专员管理

1.统筹规划。市级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门要制定专门选拔办法、明晰职责,完善项目专员招募、选配、管理等具体办法,建立健全宣传动员、审批注册、管理培训、考核评价、激励表彰等制度,加强统筹规划、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督促县级团组织有效落实好项目专员队伍建设、管理、考核的相关制度。

2.加强培训。制定合理的培训规划,分批次组织项目专员进行分级培训。对于初任项目专员,要在就任3个月以内进行培训。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项目专员集中培训。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结合当地实际编制地方培训教材。通过集中授课、交流讨论、案例示范等多种形式,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确保项目专员在上岗前后接受系统规范的培训。

3.抓好管理。根据实际情况,对长期无法开展志愿活动或中途申请不再担任项目专员及时进行调整,并上报备案,确保志愿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充分调动项目专员参与工作的积极性,组织志愿服务,做好团队管理,加强宣传联络,整合社会资源。

4.注重考核。项目专员任期一般为1年,任满结束后组织专门考核和分类定级,并结合考核情况开展激励、续聘等工作。团省委、省青年志愿者协会将成立专门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各地市并顺德区进行考评。市、县两级团委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考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考评结果,进行分类定级,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开展定级,其中优秀名额不超过10%。

二、第一批项目专员考核和分类定级

对于2011年选拔的首批项目专员(包括后选拔、接替人员),各地要在11月25日前完成考核和分类定级工作,以市为单位填写《第一批项目专员考核定级汇总表》(附件6)报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对于考核不合格或考核后申请不再继续担任项目专员的,市、县级团组织要及时招募、选拔、补充。由市级团委志愿者工作部门汇总后填写《第一批项目专员补录汇总表》(附件7),在11月25日前报省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选拔和建立一支项目专员队伍,是推进朝阳行动的重要人才支撑,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举措。市级团委志愿者工作机构和团县委负责人,是项目专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因地制宜,制定配套的选拔、管理、考核等办法。要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审核,真正把有热情、有能力、有精力参与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骨干选拔为项目专员。

2.广泛动员,强化宣传。坚持社会化动员和组织化动员相结合,广泛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博等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动员,确保选拔工作覆盖到结对的每一个志愿服务组织。大力宣传朝阳行动志愿者组织和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优秀项目专员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氛围。

3.加强建设,注重保障。坚持科学管理、强化建设、注重保障的原则,稳步推进项目专员队伍发展。要建立并完善项目专员信息数据库,采取抽查、暗访、公示等方式,确保项目专员信息的准确无误,数据管理做到动态化、精细化、科学化。注重把项目专员选拔考核工作与当前朝阳行动志愿服务重点工作相适应、相衔接,推动项目专员工作科学发展。

 

    联系人:何红城

    电话(传真):0753—2251168

邮  箱: sztgw2188869@163.com

 

附件: 1.梅州市第二批项目专员基本指标分配表

       2.2012年山区计划志愿者名单

           3.朝阳行动项目专员申报表

           4.第二批朝阳行动项目专员信息汇总表

           5.项目专员考核细则(试行) 

           6.第一批项目专员考核定级汇总表

           7.第一批项目专员补录汇总表

           8.督导员信息汇总表

 

                          梅州市志愿者联合会

                           201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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