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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共青团工作信息报送及督查通报工作的通知

 团粤办发〔2012〕1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共青团工作

信息报送及督查通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各县(市、区)团委:

为提高广东农村共青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团中央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共青团工作信息报送和督查通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规范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一)要按时报送,确保信息的时效性

1工作报表。农青工作信息需以报表形式报送的有:半月表《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半月报表》(每月2日、16日报送);月报表《全省农村青年创业小额贷款工作月报表》、《全省农村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工作月报表》(每月5日报送);旬报表《县级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每旬进度汇总表》、《市级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工作每旬进度表》(每月1日、11日、21日报送);双月报表《巩固和深化乡镇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工作双月报表》、《青农会成立及活动开展情况表》(双月底报送);半年报表《全省保护母亲河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4月、11月底报送)。(见附件)

2工作信息。各地市每月要报送2篇以上农村共青团工作信息。同时,每旬(每月的1日、11日、21日)要报送1篇次全市或所辖县、镇推动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建设的信息专报,重点是介绍党政支持情况、经费整合情况、工作举措、建团进展及取得成果,不超过1000字。

3、工作案例。各地市要根据《关于转发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做好共青团农村工作优秀典型和案例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5日前集中报送一批全国共青团农村工作优秀案例。

4、管理台账。农村战线工作台账有: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台账系统(http://dtw.youth.cn)、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团建工作台账(http://114.255.121.12:8088)、乡镇团委工作信息统计系统(http://114.255.121.12:8001/app/user/login.php)和中国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数据管理系统(http://114.255.121.21:8000/app/user/login.php)。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更新,加强核查,台账系统与工作月报表数据要一致,团省委将进行不定期核查,发现录入和报送数据有出入者,全省通报。

(二)要高质报送,确保信息的实用性

1、要严格按要求高质量报送重点工作数据、工作案例和日常工作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真实。

2、各地市农青部报送的工作报表、工作信息必须由分管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县团委报送的工作信息需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若明确不报或报送为0的须写“情况说明”,经各地市分管书记或各县团委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

3、所报送的材料必须报送电子版及传真件,写清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月报或双月报标题格式统一为:**市(地市名称)**月份**工作月报或双月报表。

二、建立督查通报制度

  工作出实效,关键在落实。日常工作信息是反映工作落实情况的一个重要窗口。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日常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充分认识到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力的危害性,认真分析落实不力存在的原因和根源,切实从思想上提高对抓好工作落实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坚定做好工作落实的信心和决心。团省委将对各地日常工作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相应的考核,定期通报相应情况。对于开展工作积极主动、工作落实扎实有效的市,团省委将在政策、资金及表彰奖励方面给予重点考虑。对工作拖拉、落实不到位的地市,团省委将在年底工作考评中反映。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遵照执行。

 

电  话:020-87195622、87195623   传  真:87195621

邮  箱:tswgdqnb@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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