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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祭奠先烈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祭奠先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市直各系统团委、各相关学校团委:

为深切缅怀革命先烈,进一步弘扬烈士精神,引导团员青年继承先烈遗志,扎实工作,健康成长,努力成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栋梁。团市委决定在清明节统一开展烈士纪念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2年4月4日(清明节)

二、活动主题

缅怀革命先烈  弘扬红土精神

三、活动内容

(一)各级团组织要就近就便的原则组织学生到烈士陵园祭奠、扫墓,举行入党、入团、入队仪式和成人仪式等团日活动,引导广大学生继承先烈遗志、激发爱国热情。

(二)各级团组织要大力提倡绿色祭奠,环保祭奠,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网上祭先烈”活动,组织团员青年到指定网站(http://wsjd.meizhou.net)进行网上祭奠活动(时间为4月1日至15日),发动广大团员青年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撰写心得体会,发表感言心声,表达对先烈的感恩和敬仰。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烈士精神是中华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财富,是革命传统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团组织要认真组织开展好烈士纪念活动,深切缅怀烈士的丰功伟绩,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烈士崇高革命精神,激励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凝聚青春力量。

(二)注重宣传,营造气氛。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媒体的宣传阵地作用,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影响,力促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活动结束后,请各级团组织把活动总结及图片于4月6日下午15时前发至mzyouthtgw@21cn.com。

 

 

共青团梅州市委员会

201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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