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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团省委《关于推进“网上共青团”团委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
  现将团省委《关于推进“网上共青团”团委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确定网站管理人员。并将附件1于8月2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abcd2e@qq.com。
  2、做好开通准备工作。届时按照全团统一部署,9月底前,全市各县(市、区)要全部开通并使用“网上共青团”门户网站。。
  联系人:黄浩波;联系电话:2254110
团省委《关于推进“网上共青团”团委门户网站建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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