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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2023年建成省级“无废城市”

  近日,《梅州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试点目标与指标、试点任务、主要任务清单等,为我市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提供指引。

  《方案》提出,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范围为梅州市行政管辖的全部区域,包括8个县(市、区),土地面积约1.59万平方千米。总体目标是以“全域同创”模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健全固体废物治理体系,补齐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设施缺口,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努力建设以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为引领,在高水平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美丽梅州。

  《方案》明确,至2023年建成省级“无废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机制体制框架基本建成,固体废物治理能力短板有效完善,区域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调控初见成效,“无废城市”理念得到广泛宣传。至2025年继续按照国家“无废城市”建设要求深化“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固体废物管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固体废物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区域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无废城市”理念深入人心。远期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常态化。

  《方案》从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固体废物最终处置、保障能力和群众获得感五个方面共选取了59个考核指标;提出了加快工业绿色低碳发展、促进农业农村绿色低碳发展、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强化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推动固体废物精细化综合管理与三产发展协同融合等方面的试点任务;制定了“无废城市”制度体系、技术体系、市场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任务清单;并部署了22项重点工程。

  《方案》还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支持、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宣传引导、严格督查督办等保障措施。(记者江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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