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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做好春节至清明期间特别防护期工作 我市发布森林防灭火十项措施

  1月29日,市委办、市府办印发关于落实春节至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十项措施的紧急通知,就特别防护期期间我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部署。

  据了解,自今年1月以来,我市持续晴朗干燥,部分县(市、区)频繁出现森林火情,森林防3灭火形势异常严峻。根据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通报要求和近期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党组会和常务会议的工作部署,我市发布春节至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十项措施,包括全方位压实森林防灭火属地管理责任、全面倒查森林火灾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责任到人全面落实森林防灭火网格化管理、推行林长制全面落实森林管护职责、全覆盖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通力协作全面排除森林火灾隐患、强化宣传确保森林防火意识入脑入心、严格管控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加大森林防灭火工作的执纪问责力度等方面的具体措施。

  林业部门提醒市民,要牢固树立防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防灭火法规,勿存侥幸心理,一旦引起森林火灾,将被追责。情节严重者,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发生森林火灾,可拨打电话12119报警。(记者李艳良 通讯员韩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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