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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表彰2019年度安保维稳工作先进 30单位60个人获得通报表彰
  日前,市委、市政府作出表彰全市2019年度安保维稳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梅江区委政法委等30个单位和市公安局梅江分局国保大队副大队长刘国导等60名个人受到表彰。
  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落实重大突发事件“四个一”应急处置机制和全国全省全市“一盘棋”应急机制,强化防风险、护稳定各项工作措施,大力推进建设名副其实、声名远扬的“平安之乡”,攻坚克难,连续奋战,及时稳妥化解处置各类安全稳定风险,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圆满完成了党的十九大、改革开放4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每年全国两会等重大维稳安保任务,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涌现了一大批在安保维稳工作战线上忘我奋斗、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
  为表彰先进,更好提升我市政法维稳工作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对梅江区委政法委等30个单位和刘国导同志等6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彰。(记者刘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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