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速看!我市印发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指引

  (记者刘晓娟)2月28日,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印发《梅州市商业服务区复工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正确处理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市的关系,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记者了解到,《指引》适用于商场、写字楼、超市、餐馆、影院、室内休闲、娱乐、体育健身场所、演出场所(馆)、网吧、三星级以上酒店、农贸交易市场、旅馆酒店、洗浴场所(推拿、按摩、沐足等)、月子中心、美容、理发、洗染、摄影、家电维修、会展、批发、汽车(含二手车)交易、拍卖、物流、仓储、园区、汽车拆解、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场所。

  《指引》要求,各商业单位复工复市前要成立防控专项工作组,分批次开展全员知识培训,同时做好复工前防控物资准备,包括防护、消毒等用品。要提前对员工进行摸底调查,了解抵梅务工人员近14天内行程;要实行健康状况报告;设立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返工后14天内为特别防护期,返工返岗人员应立即进行健康检查和登记,返工14天后为一般防护期,要做好常规防护措施。《指引》还要求,各场所要加强室内空气流通,加强对商区办公场所、食堂、卫生间、垃圾厢房、电梯等重点场所清洁消毒。复市后要减少聚集性活动,制定合理的人员路线和分流措施。复市期间如出现感染病例,应及时有效采取相关防控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结束前,酒吧、茶艺馆、KTV、舞厅、电影院、电子游戏厅、网吧、演出场所(馆)、洗浴场所(推拿、按摩、沐足等)、美容店、室内休闲、娱乐、体育健身场所、拍卖、大型会展等人员密集区域暂缓开放;商场暂停母婴室、儿童游乐场、室内娱乐场所服务;无法暂时关闭的,必须对全部公共设施进行消毒后开放。

 
 
责任编辑: 罗伟新

扫描关注梅州共青团微信

粤公网安备 44140202000022号